close

浪漫的婚禮籌備固然有其重要性,但是最重要的是法律上婚姻成立可不能忘記,要不然就真是白忙一場了。以下為在卑詩省結婚的Legal Requirement 懶人包,也是不想要繁文縟節的真懶人最簡單婚姻的辦法囉。

資格要求(Eligibility) 

  • 任何年滿19歲或以上, 並且符合雙方不是親屬的條件的人都可以結婚。
  • 如果未滿19歲,必須得到雙方父母或全權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方可結婚,法庭可以裁決無效。
  • 如果未滿16歲,必須要通過法庭同意才能結婚。
  • 領取結婚許可不需要等待即可馬上生效,並且申請人不是一定要卑詩省的居民。
  • 不需要驗血

申領結婚許可(Marriage Certificate)

這個在結婚前一個月由結婚的其中一個人去拿就可以了,很多地方都可以拿到這個許可,最方便的地方就是London drugs. 拿到三個月後就失效了,所以不用太早拿。

  • 結婚雙方的任何一方可以親自到人口動態統計署(註1)去申領結婚許可,也就是出生、死亡和結婚的登記處。費用為100加元,其中包括結婚登記和一張大的結婚證 書。
  • 辦事處可能會要求出具你的和/或你的未來配偶的相關文件:出生証護照,和如果曾經結果婚,離婚原件或公證件,或法庭的離婚判決書。
  • 只需要由結婚的一方申領即可。
  • 基本上,負責辦理結婚許可的辦事處遍佈每個城市和社區,例如保險公司,公證人處,London Drugs等都有提供這項服務。想要找就近簽發結婚許可的辦事處可以登錄人口動態統計署
  • 結婚許可在被申領後的三個月後失效。


證婚官員(Marriage commissioner)

在BC除了兩個見證人外,還要有政府授權的證婚人進行儀式才可以。除了我們熟知的牧師以外,如果準新人不是教徒,可以選擇由世俗儀式的證婚人主持儀式,結完婚後他們還會幫忙完成結婚登記並寄到維多利亞去,通常除了他們的基本費用外,車馬費是~$1/Km。在正式的結婚證書批准寄回來前,他們還可以先發給準新人一個簡便版的證書,在度蜜月旅行的時候,出示剛結婚的證明,有時候會有比較好的待遇喔,譬如說蜜月套房或是一瓶免費的香檳酒之類的,所以不要忘了索取喔。

  • 宗教婚禮儀式由有卑詩省人口動態統計署授權批准的,根據卑詩省婚姻法的規定而被任命的宗教代表(牧師)進行主持。
  • 世俗儀式由有卑詩省人口動態統計署授權批准的,根據卑詩省婚姻法的規定而被任命的證婚人(註2)進行主持。
  • 除了宗教代表或證婚人之外,最少還要有兩名見證人
  • 他們將會在當事人結婚後的48小時之內負責完成結婚登記。
  • 通常他們的基本費用為75加元另加5.25加元的稅。如果要求出席彩排,則另加25加元。別忘了付他們的車馬費。
以上部分資訊摘自渴望魚工作室How to get married in BC?(Official Government Site)



註1: 人口動態統計署(BC Vital Statistics Agency)的官方聯絡方式

官方辦事處的辦公時間
週一到週五: 早 8:30 至下午 4:30

溫哥華: 605 Robson Street, Room 250
電話: 604 660-2937
傳真: 604-660-2645

維多利亞: 818 Fort Street
電話: 250-952-2681
傳真: 250-952-2527

郵寄地址:
British Columbia Vital Statistics Agency
PO BOX 9657 STN PROV GOVT
Victoria BC V8W 9P3

註2; 溫哥華登記的世俗儀式證婚人,按這裡 (有照片可以參考喔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uttermi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